产 品 参 团 须 知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在行程单上签字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一).机场接送说明
1. 成都双流机场接送机用车为5座轿车、7座商务车、17座以上旅游大巴,提供一人一正座。机场或火车站至酒店为拼车接送,按照航班时间先后到达顺序和旅游者的人数调配车辆,送往酒店和酒店至机场为多站接送,车队会按不同酒店远近安排接送的顺序,由此可能会给旅游者造成等待,请告知旅游者,此情况不属质量统筹范围。
2. 请旅游者保持手机开机并注意短信、接听。双流机场下机后会有接站工作人员联系,有可能等候,机场出站口仅提供车辆临时停靠,不能长时间停车,所以工作人员会带领游客步行至集合点上车;旅行者在酒店房卡压金请于前台自付自退;接机当日无行程安排,不包含用餐和导游服务。接送车队未提供拿房、办理登机/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
3. 请旅游者保留好《温馨服务卡》,上面有机场接送车队负责人联系电话、我社24小时服务电话,在任何情况均可拔打电话,会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游客解决相关问题。
如我们所提供的机场接送车辆不符合您的标准,机场接送可以单独包车,费用需另付。
(二).行程特别说明
1. 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2. 游客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向旅行社提出要求,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 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
(三).关于不可抗力因素说明
1.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四川,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成都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2.因不可抗力(天气、塌方、路堵等原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4. 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四).关于产品售后服务
1. 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在行程当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拔打《温馨服务卡》上24小时服务电话,以便我们能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不符的,投诉不再受理。
2. 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